解析:
涉嫌盗窃行为一经公安部门立案调查之后,负责该案的公安机构应立即展开详尽且全面的侦查工作,在获取和挖掘犯罪嫌疑人行径的证据方面保持客观公正。在此过程中,必须全面收集、细致整理相关的证据资料,包括犯罪嫌疑人是否确属无辜或有罪,所犯之罪行的严重程度等各项信息。利用这些证据资料进行反复研究和分析,从而证伪或证实犯罪嫌疑人的罪行。
对于经过侦查过程后确实存在犯罪事实的案件,须先进行预审环节,对所收集到的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以及与案件之间的关联性及其完善程度进行深入审查和核实。如果认定此犯罪行为的确需要法律制裁,则应当将所有的侦查资料完整无误地移交给人民检察院,由后者依据法律程序提起公诉,将涉案人员绳之以法并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