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遇侵犯城乡规划之不当行径,您有权向就近的城乡规划主理部门或地方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投诉,您只需以拍照形式记录违章建筑的画面便足以成为有效的证据。而对于违法搭建的建筑,当地市、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依法勒令其限期拆除,同时还能根据情形处以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金。关于对违规建筑的投诉,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合适的途径加以实施。例如:
1.若涉及其处在乡村地域内的违章建筑,您可立即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投诉,并申请强制性拆毁行为;
2.倘若是位于城市地区的违章建筑物,您可以向城市管理部门或是规划管理局提出投诉;
3.倘若您发现投诉部门受命后未能及时、妥善处理相关投诉事宜,您可以直接向上属的人民政府举报此事,或者向自然资源部的更高权限部门进行投诉;
4.如有可能,您亦可拨打全国城建服务热线号码12319进行电话投诉;
5.若所有上述手段均未奏效,那么您可以通过运用网络媒体等途径来吸引公众的关注、引发社会舆论的响应,进一步促使对问题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