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闯红灯行为的处罚措施为,扣除6分以及罚款金额人民币100元整。关于判定闯红灯的标准如下所列:
首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当黄灯亮起时,车辆已驶过停车线的情况下,可继续保持行驶,此类行为原则上不应视为闯红灯并且不太可能会被违规摄影设备记录;
其次,若车辆亮灯时已经通过停车线,且决定等待绿灯再次启动时,此种情形通常不构成闯红灯行为,然而,若仅有车辆前部越过红灯并位于车身亮起红灯的那一瞬间通过停车线的话,便可认定为闯红灯行为;
最后,只要在红灯亮起前车身总重的三分之二部分越过停车线,即可避免被判断为闯红灯状况,因为当红灯亮起时,仅有车体重量的三分之一越过停车线,未达到触发感应设备要求的重量标准因此不会被违规拍摄,否则将被视为闯红灯行为。闯红灯是指机动车驾驶员、非机动人员及行人等违反交通信号灯指令,在红灯亮起禁止通行状态时未离开停车线并继续向前行驶的被动行为。“闯红灯”这一术语的引申含义还广泛应用于描述那些对现有的规范性决策进行超越或是其他一些违反法律或道德规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