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拘留制度包括了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以及司法拘留这三大类。
其中,刑事拘留乃是最为严厉之一。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拘留行为,主要指的是公安部门及人民检察院在直接负责办理的案件侦查过程中,遇有法定紧急情形之际,为了应对现行犯罪或重大嫌疑人而实施的一种临时性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