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按照规定,个人所得税一年之中仅有一次退税机会,也就是在每年的年末有权向相关部门申请一次税收退还。一般而言,我们会选择在每年的三月份至六月份对前一个会计期间内的个人所得进行详细的结算与申报,以便精确地计算出未足额支付或多缴纳的税款金额。若是有少交税或多交税的情况,便可通过这种方式确定需要退还给纳税人或者纳税人应该额外补充的纳税额度。该项税额确认完成后,若涉及需退还款项,则将会由国内财政系统直接将所需的税款返还到每位纳税人指定的银行卡账号上去;反之,如需补缴税款,将由纳税人从其资金中提取相应的款项来弥补不足的税务支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