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子女尚未达到独立生活的阶段,例如在子女尚处于未成年时期或者子女是先天性残疾人(这两种情况均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时,若存在经济抚养能力的父母未能履行其抚养义务,那么这种行为可被定性为不尽抚养义务。在司法实践过程中,通常会将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交由母亲监护。
然而当母方罹患久治不愈之传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而子女又无法与其共同生活时;或者在具备抚养条件却未尽抚养义务,以及在父亲提出要求子女跟随自己生活的情况下;并且在因某些其余因素导致子女确实无法与母方共度时光,更甚者如果子女随母方生活可能给身心健康带来负面影响的话,以及最后在父母双方达成协议决定两周岁以下子女跟随父方生活,只因为父亲确实有独立的抚养能力,并且此事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毫无不良影响的前提下,那么这个孩子就完全可以交给父亲进行照顾。
至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它实际上包含了未成年子女生活所需的各种费用、教育费用和医疗费用等等。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对于金额的设定,应该依据子女的实际生活需求、父母各自能够承担的经济压力程度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准来进行综合考虑,然后进行准确衡量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