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问题,必须确保其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发布当天该地区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此外,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评定工作须由拥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深入严谨的评估后得出结果。
针对征收土地行为,应当根据被征收土地的原始用途来确定补偿方案。
具体来说,如果是征收耕地,其补偿费用则应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三大部分。而对耕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应当是该耕地在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之间。
至于每一亩被征收的耕地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可以通过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人均占有的耕地面积来计算得知。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而言,他们的安置补助费标准将达到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到6倍之高。
然而,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上限,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关于征收其它类型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借鉴参考收取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予以制定。
再者,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也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