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以下为五种可能导致借据无效的情形:
首先,借据的订立源自于行为人虚伪的意思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借据所代表的并非行为人真实的意愿。
其次,行为人缺乏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但并非所有此类强制性规定都会导致借据的有效性受到质疑。
第四,内容背离公众所普遍认可的良好道德规范与社会风俗习惯,这里的“公序”指的是涉及到社会整体利益的事务,例如国家利益、社会经济秩序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的问题;而"良俗"则意指一般的道德观念或是高尚的道德风气,涵盖了社会公德、商业道德及良好的社会风尚等人文层面上的元素。
最后,如果存在恶意串通的情形,且将这种行为实施目的在于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话,那么这份借据同样不会被认为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