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回迁房与商品房之间存在以下显著差异:
(一)大部分回迁房为划拨用地性质,无法通过常规途径进行买卖交易,而商品房则能够在市场上自由转让;(二)因回迁房性质特殊,其贷款申请流程较为繁复困难,相比之下,商品房的贷款申报程序相对简便易行;(三)商品房相较于回迁房而言,价格普遍较高且供应量充足,消费者选择更为宽泛丰富;(四)由于回迁房的特殊土地性质及买卖限制,其再次交易的复杂性较之普通商品房更高,而商品房在办理所有权证书及二手交易方面相应更加便捷。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