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公司的领导人是否有可能退离岗位或规避法律责任的问题,答案是否定的。在法律层面上,我们需要明确区分“法人”与“法定代表人”这两个概念,法人代表着公司本身,而非具体执行者;与此相反,公司只存在终止运营的可能性。对于监事这一职务而言,其主要职责在于监督管理公司的各项事务,但并不直接对任何经济、法律等方面的责任负责。担任监事的成员通常由股东会议或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对公司经营进行全面监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