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有关财产的案件中,倘若诉讼请求的本金总额达到人民币3万元的数额则该次审理所需缴纳的案件受理费将固定为750元整。
然而,若此案件属于需进行财产分割处理的离婚案件类型,则其受理费的缴纳范围将处在50元至300元之间;若案件中所涉及到的程序包括了申请强制执行,那么申请费用将被定为人民币450元。
至于其他的情况所涉及的诉讼费用则应根据相关规定予以明确并计算。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