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汽车并非必然归于夫妻共同所有,如若汽车是用婚后的收入购置的,那么它自然属于夫妻的共有财产。
然而,若车辆乃是由婚前积累的储蓄所购得,且登记在个人名下,便可视为私有财产。关于夫妇共有的财产范围,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薪资及奖金;
(二)生产以及运营性的所得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这主要是指在婚姻关系有效期间内,实际已获得或可能即将获取的财源性收益;
(四)从遗产或赠与中所得之财产;
(五)军事人员名下的复员费、自主选择择业的金额等一次性收取的费用,其数额应根据夫妻婚姻关系持续的时间乘以年度均值来计算;
(六)一方以自身财产进行投资而获益部分;
(七)男女双方实际已获取或者应有资格获取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上已获取或者应有权获取的养老保险及破产安置补偿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