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毫无疑问,法律机构——尤其是法院,其职责之一便是专门负责追寻并收回那些不法分子通过欺骗手段掏空社会的财产。每当有欺诈或者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事件发生时,法院将依法坚决进行调查和追究,直至撬开罪犯的口袋,确保所有非法获取的财富被严加搜索、收缴后用于补偿受害者,甚至在涉及到刑事惩罚的情况下也不例外。倘若骗子最终被认定触犯法律并面临牢狱之灾,法院依旧有权继续追收账款。无论是何种程度的犯罪活动,必定要为他们的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任何非法所得都必须接受严格审查并追索其来源。当然,若在审判过程中华丽转身,主动退还赃款并补偿受害人,这无疑是有助于减轻刑罚责任的重要表现。与此同时,若受害人心中不平,认为自身应得到相应的补偿,则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骗子对其所受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然而,此处需特别留意诉讼时效以及有效财产的相关规定,以确保合法权益得以保障和实现。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