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欺诈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会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同时,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医疗欺诈法律后果按照国家的规定,应当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进行罚金的处罚,如果情节恶劣的加重处罚,最高刑罚为无期徒刑。医疗的欺诈行为中,患者作为弱势群体,在证据的收集和维权方面都存在劣势,因此需要法律上的援助。
二、如何认定医疗欺诈
对于客观行为方面,即否属于虚构或夸大病情、过度医疗等行为的问题,需要结合所在医院的医疗水平和能力来考虑,在实践中发生医疗诊断不一致,患者怀疑院方医疗欺诈时,可以采取类似于司法鉴定的形式,双方共同选择向有资质的医疗单位申请医疗鉴定,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通过类似于摇号形式随机选择鉴定机构。如果纠纷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则按照司法鉴定程序处理。鉴定方向主要包括医疗诊断的真实性、与初始医疗机构医疗水平和能力的契合性。
对于主观方面是否是以取得患者财产利益为目的的问题,在客观行为得到认定的基础上,需要探究主治医生是否直接获得财产利益其他财产性利益。比如分红、考评中获益。同时,医生在诊疗过程中的行为是否符合诊疗规范也是考虑的主要因素。在已经发生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少数医护人员擅自篡改病历资料及其他医疗数据等行为也屡见不鲜。
医疗欺诈是指在病情方面有无夸大或者虚构或者过度医疗等行为,如果怀疑医院有医疗欺诈可以选择医疗鉴定,患者处于弱势,在收集资料和维权方面还是比较困难的,那么如果判断是医疗欺诈的话,而且数额较大和情节严重的就会涉及到刑事责任,医疗欺诈的刑事责任会判3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严重的话会被判无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