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驾驶证的更换过程是可以委托其他人代理完成的,并不必须要驾驶员自己亲力亲为。不过,当涉及到驾驶证满期后需进行的换领手续时,如果选择委托人代理申请,则还需要提供驾驶员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由医疗机构开具的关于驾驶员身体健康状态的证明。
针对驾照六年期满的情况,只要在每个记分周期都没有累计扣过分达到或超过12分的记录,便可顺利地更换成有效期为十年的机动车驾驶证。同样的,如果在十年后的每个记分周期内依然保持零扣分的纪录,就能够成功获得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若有驾驶员因服兵役或者出国(境)等特殊原因,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申请换证的,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延期办理,但延期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三年。
值得注意的是,在延期期间,驾驶员是禁止驾驶机动车的。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申请时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一百零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换证、补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提交审验材料、延期办理和注销业务。代理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人的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