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交通事故中,常见的财产损失赔偿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修理受损车辆所需的费用、实施救援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车上承载物(如货物)的损失费用、恢复原有车辆状态的重置费用以及由于车辆无法正常运营而导致的经营性活动损失等。
此外,也需要考虑到其他可能产生的经济负担,例如误工产生的经济损失等项目。关于人身伤害方面,主要涉及到的赔偿费用有:
医疗救治所需的医疗费用、陪护人员的护理费用、交通工具的替代费用、必要的营养补充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用以及由于受伤而导致的收入减少或劳动时间减少所涉及的误工费。除此之外,还包括辅助器材的购置费用及对于因致残带来的损害给予补偿的残疾赔偿金等项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