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如下所示:
首先,犯罪主体需为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而非任何企事业单位。
其次,其客体应为社会公共安全权益,也即交通运输领域的公共秩序和公共安全利益不受侵犯。
再次,从主观层面来看,行为人必须具有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的过失心态。
最后,在客观方面,该罪行须表现为实施违反相关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最终引发惨重的重大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人身遭受严重伤害乃至造成人员伤亡,或者是国家及私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