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企业盈利分配次序的法定要求明确指出,应当首先用以填补往年遗留的亏损状况;接下来,将法定公积金以及公司自治决定的任意盈余公积提取出来;
最后,其余部分才可供董事会决议调整并分配给所有的股东成员享有的权益。扣人心弦的是,依照严谨的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在进行收益分配时,必须遵循法定程序来操作执行。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