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司法鉴定能够协助探测并鉴定感音神经性听力丧失的情况。
值得重视的是,司法鉴定结果在法律案件中具有举足轻重的重要性,因此若存在虚假伪造等违法行为,必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相关法令,对于参与鉴定过程的个人或机构,若违反了该决定的具体规定,将受到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的严肃警告和及时纠正。
然而,若出现严重事故且给当事人带来重大经济损失或影响其合法权益;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以获得登记资格;或者经过人民法院依法传唤后仍拒绝出庭作证;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情况,那么这些人或机构可能会被处以暂停从事司法鉴定业务长达三个月至一年的处罚,情节较为严重者则可能会被吊销登记权。特别指出,鉴定人员如果故意作出虚假鉴定,一旦触犯刑法将面临刑事责任追究;而在尚未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况下,也将参照前述条款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七十七条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