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据相关规定显示,银行的信用记录每五年会被重置更新一次,而由征信机构所负责保管的民间借贷逾期记录,其保存期限则设定在5年内,这就意味着一旦出现逾期状况并在后续立即偿还所有贷款,即可以以偿还日期为准进行推算,超过5年后,该段贷款逾期产生的信用记录便将自动被清除。但是,需特别留意的是,若为央行个人征信报告中包含的负面记录,那么其存在时间具有明确的限制性,也就是说,该类负面信息自负面行为或事件停止之日起仅能保持5年之久。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这里提及到的5年期限实际上是从实际支付利息之日起,并非从理论还款日期开始算起,换句话说,即是在偿还贷款成功后,超过5年之久的拖欠记录即将自动被删除;
此外,征信机构对个人信用记录中的不良信息保留时间长度也订定了标准,即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结束之日起保存在案长达5年之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