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嫌犯已育有子女,则可以向所属执法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在确保符合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的情况下,执法机构将给予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以下为四类可获批取保候审的情况:
首先,对于那些可能受到刑事诉讼追究,且在取保候审期间不至于对社会构成危害的罪行;
其次,如果被告人身患重症或生计无法自给,正值哺乳期、妊娠期等生理状态,那么批准其取保候审亦不会引发社会安定隐患。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现行法律并未明确指出针对携带幼子之嫌犯的取保候审政策,亦未设定幼子的年龄门槛。
然而,法律明文规定,只有同时满足处于哺乳期、妊娠期女性以及无社会危害性的三项条件,才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