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收抵扣政策中,所谓的“房贷利息”是指借款人在本年内所负担的超出一定数额的房贷利息部分,可依循法律条文在计算个人应纳税款时进行相应扣除。
值得强调的是,当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运算过程时,对于“住房贷款利息”的扣除额度将设定为每个月1000元的固定标准。
同时,考虑到纳税人可能仅能首次申请住房贷款并享受到这一项规定的优惠补贴,以及为了确保法规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屋顶贷款利息可允许夫妻双方共同商定由其中一位借款人对其进行扣除,以实现此类税收减免的最大化效力。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