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如果自助火锅店提供的肉类标称为羊肉,但实际上并非羊肉,那么这种行为很可能构成欺诈消费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因此,如果消费者能够证明自助火锅店存在欺诈行为,那么他们有权要求火锅店按照上述规定进行赔偿。此外,如果这种行为被相关监管部门查实,火锅店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例如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因此,建议火锅店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避免欺诈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