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常规的交通意外事件中,若事实经过简单明了且各责任人明确,负责处理的警方通常会于当日或次日便可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而当事故引发人员伤亡等严重后果时,为了确保证据无误,需对事发现场展开勘查及相关的技术鉴定,此时,警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亦有可能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然而,倘若涉及到特别大型、复杂的交通事故,涉及的勘查、走访、鉴定等技术环节繁琐复杂,其出具具体事故责任认定书所需的时间将难以准确估算。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