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纷繁复杂的房地产权益分配问题,首要任务便在于准确判定所涉房地产的购置时间,从而精准辨别其应归属的类别是为夫妇共有产业,抑或是仅仅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倘若某物被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那么另一方是无法对此提出任何形式上的分割需求的;反之亦然,若为夫妇的共有产业,则可依法进行相应的分割事宜。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之间可能会事先做出书面或口头协议,明确各自对该等房地产的所有权份额,那么,我们将严格遵循这些先前的约定来进行后续操作。而针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的房地产权益分割问题,我们的建议是:
当事人应借助法律途径,通过合法诉讼手段来解决重重矛盾与分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