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刑事案件的情境下,询问笔录无法被适用为民事案件的有效证据。这是因为刑事案件的询问笔录往往是由公安机关通过强制手段获取而来的,并不完全符合民事诉讼活动所遵循的规则。
值得注意的是,侦查机关的讯问笔录并不等同于民事诉讼中的证人证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民事诉讼法中所指的证人证言特指证人基于其所掌握和理解的案件事实而向人民法院作出的陈述性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