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收养人需要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如果妹妹的孩子符合民法典中关于可以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条件,例如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那么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收养人是可以领养妹妹的孩子的。
此外,收养过程需要办理一系列手续,包括携带相关证明到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到医疗机构体检并出具身体健康证明、与妹妹签订收养协议并办理收养公证等。
综上所述,可以领养妹妹的孩子,但必须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