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犯罪界中,销售假药事实上等同于销售伪劣医药产品的意图和行为,构成了一种性质恶劣的刑事罪行,然而,针对在某些情况下,如销售基于民间传统配方自行生产的少量药品,或者是未经授权在海外或境外批准进口的少量医药用品,如果没能对他人产生直接的伤害,也未对病情诊断和治疗方面带来延迟或耽误的影响,且造成的危害程度显而易见且可忽略不计的话,那么这种情形将给予特殊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