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民众所拥有的基本政治权益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身份权利和自由:
其中包含两个主要部分:
第一,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第二,政治自由。
其次,宗教信仰自由:
根据宪法法规,我国民众享有被赋予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
再次,社会经济权利:
该项权利表示每个公民都应具有经济生活以及物质利益方面的权益,这是他们实践其他所有权益的必要前提和坚实基础。
最后,教育权利、科研资格、文化创作的自由。
经过宪法明确规定,我国的公民还有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公务人员进行创设性批判及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