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商务活动中,甲方通常被视为提出目标的一方,其职能在于规划与引领合同拟定的进程,规定期望达成的目标,成为主导合同执行的主要一方。
而乙方则常被视为提供服务或完成工作任务的一方,以实际行动来达成上述目标。
在签订合同时,无论是由哪一方首先发起,提出相关需求和要求,通常情况下该方将会被赋予甲方的地位;但如果双方不能就此达成共识,进行平等协商也是完全可行的。
对于甲方、乙方这两个称呼而言,它们仅代表了在参与合同协议时所处的不同地位,并不能因此断定当事人之间权益的大小和等级差别。
值得注意的是,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均需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合同条款,且如有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将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