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法规,信用卡利率不得超出合同订立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否则,超额部分可无需偿还;
然而,若未违反此限制,借款人需要按时履行还款义务。根据有关借贷规定,具体细则如下:
1.若双方未事先约定利息,则任何一方都无法对其进行追索。自然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协议如对利息有所约定但却存在歧义,法院将不会对此予以支持;
2.对于已有明确约定利息的事项,需按照约定履行。若所约定的利率未超出合同订定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该额度内的利息具有法定保护效力;
3.若所约定的利率已经超出合同订立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那么超出部分的利息将被视为无效,借款人有权要求出借人退还其已经支付的超额利息;
4.若出借方在借款本金中预先扣除了利息,人民法院将以实际出借金额作为借款本金进行确认;以及5.除非借贷双方另有特殊约定,借款人可以选择提前归还借款,且利息应按照实际借款期间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