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文规定,装修施工活动只能在工作日的特定时间段内进行,具体来说是上午的8点到中午的12点,以及下午的14点到晚上的18点。
而对于法定节假日全天,以及工作日中从中午12点至下午2点和晚上的6点至第二天早晨8点这两个特殊时间段,同样禁止在已经完成交付并投用的住宅楼内进行可能产生噪音的装修等扰民作业。
然而,即使在上述允许的时间段里进行施工,也同样需要执行有效的噪声管理策略,尽可能降低对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商铺、办公楼等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按照规定限定作业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第八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说服教育,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对个人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对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进行室内装修活动,未按照规定在限定的作业时间内进行,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噪声污染的;
(四)其他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