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对于年仅五岁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将会优先考虑父母当中拥有更为优越的经济能力,能够为子女创造出优质、良好的学习以及生活环境的那一方。
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条款的规定,当涉及到距年满两周岁但不足八周岁的儿童,且生育父母之间对于抚养问题存在无法达成一致共识的情形时,应由当地司法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从保护未成年子女权益出发,做出最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利益的裁决和决定,因此,谁可以为孩子提供更有利的抚养条件以促进其身心健康成长,就具有获得抚养权的优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