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现行的法律体系中,并未明确规定年龄达到何等程度便无法实施刑事拘留这一行为。
然而,若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或残疾使得其丧失了独立生活的能力,则可考虑采用监护居住或取保候审两种方式进行处理。刑事拘留作为一项针对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性措施,仅在确证其存在犯罪事实后,方有可能依据相应法规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