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年龄未满十二周岁的少年犯下强奸罪行者,因其尚未达到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故而原则上无需承担法律制裁,但必须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承担对其进行管束和教导的责任;如果情况需要,亦可在符合相关法律程序的前提下,将该未成年罪犯纳入专门的矫正机构进行教育改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