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该房产为夫妻共同所得遗产或其他形式所得共有的财产,那么女方依法便具有此项住宅的居住权益,并且在某种程度上,她还享有对此份房产的自由支配和权利。
然而,如果这个房产的所有权在结婚前已归于男方,或是由男方的亲友作出赠予并明确归属男方,那么男方就有绝对的权力来决定女方能否在此处居住。否则的话,这个房地产便是夫妻二人共同持有的财产,夫妇俩在法律上都享受着合法居住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