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并未设立通奸罪这一罪行项目。若相关法令上未认定其属于犯罪范畴(即罪刑法定原则)则不能称之为犯罪。
然而,通奸行为违反社会公德标准,通常不被视为严重犯罪。一般来说,通奸情节较轻且未触犯诸多法律法规下的规定,因此,在我们国家的《刑法》和相关法律文件中,并未将通奸行为定罪。然而,在具体案件处理时,确有必要考虑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首先,非夫妻的成年异性之间需要存在不正常的性接触;
其次,这种行为应是双方均乐意参与的自愿行为;
最后,此类行为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应该足以影响到当事人本身的声誉、家庭以及团队所处的环境。这里所谓的"负面效应",即是指通奸行为对行为者及其当事人自身的声誉、各自的家庭乃至其所属的组织产生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