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交通事故中所引发的骨折症状,现行法律并未能确立统一的残疾程度评估标准和所需时限。
通常情况下,当车祸导致骨组织受损时,患者应在完成全部医疗过程、从医院康复出院之后的三至六个月之内进行伤残程度评价。
然而,若在骨折疗愈期间因病情需要植入了钢钉等固定装置的话,则需要等待拆去相关设备之后方可进行残疾程度的评估。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