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程序中,除非你能够提供确凿的证据表明被告已经将自己名下的财产以某种非法手段转到了亲属的名字之下,否则法院是无法轻易地去调查或查阅相关亲属的财务状况的。
在提起诉讼之前,当事人私自将财产擅自转让给了亲属,这类行为如何被法院处理也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断。
举例来说,若被告在提出诉讼请求之前一年间就已经将财产转移给了亲属,那么法院就有必要对这些财产进行追回;
然而,如果这样的行为早于一年前就已实施,那么法院通常就不再对此类财产进行追溯了。
所谓的“老赖”,即那些拒绝按照已生效法律文件履行义务的人,他们的行径在刑法体系内被称作《拒不执行罪》,这一罪行的主要特征之一就是“恶意主观故意的财产转移”。
如果被告通过恶意手段将财产偷偷转移至近亲属名下,并且在不动产权属中心、车辆管理所等机构有明确的记载和记录的话,那么这种行为就非常明显的构成了恶意转移财产的违法行为。
面对这样的情况,法院完全拥有权力并有充足的理由对此进行司法调查和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