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在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刑事案件判决之后,若当事人对于这一结果持有异议并依法向上诉机构提出上诉,则究竟能否获得改判,需视具体案件情况而定;
2、如审理过程中发现适用法律存在误区或者量刑过轻或过重等情形,都应给予重新审判和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