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特定情况下,执法机关有权将车辆托运至指定地点或无阻碍交通之地,同时被执行人需负责承担相关的拖车费用。具体而言,如出现如下之一的情况,执法机构可实施上述操作:
首先,当车辆处于故障状态,导致其无法行驶并占据了公共道路;
其次,如果当事人并不在场,或者他们无力独自将车辆移动到安全地带,而这种行为已经对他人造成了实际的交通阻塞;
最后,虽然发生了交通意外,但该车辆依旧无法正常运作,严重阻碍了道路畅通,并且执法机构无需为获取证据而予以扣留该事故车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