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地下停车场租赁权20年使用期限届满之后的处理方式,具体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如果您与开发商签署的租赁协议内明确规定,租赁期限届满后可以自动续期,那么您将仍旧享有该停车用地的20年使用权;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可以无需任何手续直接享用,您仍然需要按照相关程序履行续签协议以及缴纳相应的租赁管理费用。
倘若在前面提到的两个步骤中出现任何一项未按要求完成,可能会导致您失去对该土地的后续使用权;
第二种情况是,如果您与开发商签署的租赁协议中未包含关于自动续期的条款,那么在使用期限结束后,您将必须与开发商重新商讨相应的租赁事宜,双方需在达成共识后才能签订续约协议,同时需按协议约定缴纳相应的租金及管理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
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