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假设案情中被执行人并非故意无力履行债务,而是实际性地因为经济困难,无法及时完全承担债务义务时,作为债权人的您有权与其就债务问题进行详细的商讨,考虑将整个债务进行分期分批的偿还计划。
二、假设被执行人此刻既无任何收入来源以供还债之用,同时也失去了基本的劳动力,无法再创造财富并且进行偿债工作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适时终止此项执行行为。针对此类情形,为缓解被执行人的压力并妥善解决债务问题,在征询债权人的同意后,可制定出合理的分期支付方案,以确保债务尽快得到清偿;如果被执行人确实因经济条件所限暂时无法全额偿还债务,经债权人同意或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决,债务人可试行分期偿还;倘若后者具备偿还能力却无故拒绝履行还款义务,那么依据人民法院的裁量权,可采取强制手段敦促其进行还款。若被执行人为企业组织,便应主动申请破产,进行破产清算流程。在此期间,被执行人负有向人民法院报告自身及自收到执行通知日起往前一年前所有财产情况的义务。如被执行人未能尽职尽责报告或朝着不利方向提供虚假信息时,人民法院有权根据具体情节予以相应处罚,包括对被执行人、其法定代表人、相關单位的主要担责人士或直接责任人进行罚款等相对严厉的措施,甚至可施行拘留等更进一步的制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