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面对车祸后同时出现遗忘症及骨折症状时,我们需要就其伤残等级进行精细的评断并通过司法鉴定(也包括对于精神状态的评估)来确定其严重性。
具体而言,这取决于是否存在失去记忆以及何时恢复,还有骨折的部位、范围和愈合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的结果。
这样才能按照最终的伤残鉴定结论,进一步推演出患者应获得的赔偿款项数额。
在启动伤残鉴定程序之前,申请人应准备好以下必要的材料:
(1)病患在入院后接受完整检查所产生的详细入院记录;
(2)包含了病人在医院各项治疗过程的完整出院记录;
(3)详述出院日期及病情变化的出院小结;
(4)涵盖所有检查及治疗细节的全套病历本;
(5)得到法律认可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坏部位在初始阶段以及治疗结束后的X光片;
(7)对伤情有深刻剖析作用的CT影像及其诊断报告;
(8)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9)肇事车辆事故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户口薄证明。
随后,申请人务必带上上述资料,前往当地具有相关资质的司法管理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委托相应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相应类型和级别的鉴定工作。
只有这样,才能全面准确地对这次车祸留下的影响做出真实而公正的评价,为患者提供公正合理的赔偿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