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举证责任原则通俗地看可被解释为一种易于非法律专业人员理解的机制。
其基本含义在于,案件中涉案各方必须自行承担提供支持其立场的充分证据的责任;
然而,在与“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相对应的情况下,另有一种常常运用于行政法规则中的“举证责任倒置”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