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监守自盗,作为一种特定的法律或犯罪行为表现形式,其立案标准因案而异。
通常而言,监守自盗很容易涉及到职务侵占这一类犯罪,但其实由于地域差异,不同地方对这类案件的追责标准也有所区别。
一般来讲,涉案金额在人民币五千元及以上时,就需要启动相应的司法程序;
然而在一些经济较为活跃的地区,对于此类案件的额度则设定为一万元及以上才会进行追究。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如果监守自盗的当事人属于国家公职人员,那么他们甚至有可能触犯贪污罪等严重的犯罪行为,刑法规定的起刑点为涉案金额达到五千元,但在司法实践中,警方对该类案件的实际追诉又往往高于此标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