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职员工须按照自己工资收入的百分之二作为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义务。
然而,对于从业人员,他们每月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数额则需依照其实际工资总数来严格设定,但在此过程中,请确保这个数额不超过任一城市、县级行政区划或自治区同年度全体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如果低于此标准,那么原本应由在职员工自行承担的医疗保险费用将改为有雇主全权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七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缴纳。
其中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的5%—7%缴纳,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不低于本人月工资总额的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