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定制木门制作出现错误时的赔偿方案具体规定如下:
当消费者发现这个问题后,首先可以与销售方积极协商来寻找妥善解决办法。
若协商未果,则应依据消费者所受损害程度的需要,增加对其赔偿的款项。
至于增加赔偿的具体数额,应为消费者支付给商场购买定制木门或接受木门加工服务所需费用的三倍金额;而对于增加赔偿的金额尚不足五百元者,应按照人民币五百元整进行补偿。
另外,若定制木门错误对他人身体权益造成财产损失,那么赔偿金应依照受害者实际因此遭受的损失和侵权者在此基础上所得利益作为参考标准来决策。
若受害者因此遭受的损失以及侵权者因此获取的利益都难以确定,受害者和侵权者在赔偿金额方面无法达成共识,那便可诉诸人民法院,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形酌情决定最终的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第六百一十七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百一十五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第六百一十条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