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发回重审案件所需交纳诉讼费用与否,须依据具体情形进行判断:
(1)在发回重审后作为再审案件处理的情况下,原则上并不涉及诉讼费用的收取问题;
(2)若因涉案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原生效裁判存在瑕疵,经过复查确定需再审的案件,则应根据当事人针对原判决中的部分内容提出的再审申请金额,按比例收取诉讼费用。当事人在接获缴费通知之日起7日内,按照便民原则至指定银行办理诉讼费用的支付手续,诉讼费用系指当事人为向各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所必须支付的法定费用,这其中涵盖了案件受理费以及其他诉讼衍生费用。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诉讼费用在立案阶段由原告即时预先缴纳,当裁决下达之后,则由败诉方负担并承担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九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