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法律界定,法人发生变更后,原法人所签署的新合同将被判定无效。
因为在法律上,法人资格一旦变动,原法人将不再拥有原先的公司授权与代理权,其所签订的合同自然归于无效。
因此,任何由原法人新签署的契约均视为无约束力。
只有经过法定程序改变后的新任法人代表,方有资格和授权签署具有约束力的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在法人变更之前,原法人代表签署的合同依然生效,这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务必清晰区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